|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项目的发展,加强电子商务师师资队伍的建设,协助各地鉴定机构做好电子商务师职业的培训鉴定工作,应各地培训和鉴定机构的要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将于2005年10月31日—11月4日在北京举办电子商务师二级师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电子商务师项目介绍;
2.电子商务新发展;
3.电子商务师二级知识串讲;
4.技术资源(包括考务考试系统、实验室系统)使用;
5.电子商务师二级鉴定方案;
6.业务和教学指导。
课程表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和要求:
(一)已获批准、正在申请或准备申请成为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机构、远程培训辅导站的办学单位指定的授课教师和技术管理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培训鉴定机构和远程辅导站不得少于2名教师、1名技术人员)。已经获准建立的培训和鉴定机构,请向技术支持单位咨询是否需要技术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二)参加师资培训班的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互联网。各单位选派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从事电子商务教学工作2年以上,并且有2个以上电子商务项目的实践经验。
三、组织实施
(一)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
北京中鸿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四、资格认定
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培训(辅导)教师(或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五、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10月25日
培训时间:2005年10月31日— 11月4日
六、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2000元/人。
(二)食宿费: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报名及交费方式:
2.通过银行汇款至:
帐 号:110060668018010001549
银行名称:北京市交通银行世纪城支行
户 名: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3.将汇款底联传真到我公司,同时注明发票抬头及要求;
4.经信息确认后到teacher.chinact.org.cn注册,开通远程学习;
5.报到当日领取培训资料。
七、联系办法:
联系人:张双环、侯晓萌
联系电话:010-88863941-48转823、811
八、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10月30日全天;
报到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要求]: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需带3张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北京中鸿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