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自2005年11月份全国统考开始,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将采用新的标准、培训教材与软件平台考试。为了进一步推动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项目的发展,加强电子商务师师资队伍的建设,协助各地鉴定机构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期过渡至新标准、新教材和软件平台,应各地培训和鉴定机构的要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将于2005年12月9日- 12日在北京举办电子商务师职业师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电子商务师项目介绍;
2、电子商务师三、四级新版教材介绍;
3、技术资源(包括考务考试系统、实验室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4、教学指导,包括知识点分布、重点难点、教材知识体系等内容;
5、常见问题解决。
培训班具体课程安排将向已报名学员发《课程表》。
二、培训对象和要求
(一)已获批准、正在申请或准备申请成为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机构、远程培训辅导站的办学单位指定的授课教师和技术管理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培训鉴定机构和远程辅导站不得少于2名教师、1名技术人员)。
(二)参加培训(辅导)教师培训班的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互联网。
(三)参加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班的人员须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含本科)或同等学历,并有2年以上计算机网络维护及管理工作经验。
(四)参加远程培训的师资专业人员(未参加考试和取得证书)可自愿报名参加此次集中面授,培训费不再另收,食宿费自理。
三、组织实施
(一)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
北京中鸿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四、资格认定
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培训(辅导)教师(或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五、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12月5日
培训时间:2005年12月9日— 12日
六、收费标准
(一)培训费:
1、师资培训取证班 1500元/人;
2、师资培训进修班500元/人;(已经取得师资合格证书)。
(二)食宿费:另见确认函。
七、报名及交费方式
1、填写附件《专业人员培训申请表》传真至010-88863940,同时mail至:market@chinact.org.cn
2、通过银行汇款至:
帐 号:110060668018010001549
银行名称:北京市交通银行世纪城支行
户 名: 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3、将汇款底联传真到我公司,同时注明发票抬头及要求
4、报到当日领取培训资料。
八、联系办法
联系人:侯晓萌
联系电话:010-88863945/6/7/8转811
九、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12月8日全天
报到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注: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需带3张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进修班人员需加带已取得的师资培训证书复印件。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北京中鸿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