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简介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是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从事多媒体作品制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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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编码 |
国家职业标准名称 |
颁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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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07 |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
2002.10.9 |
一、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二、申报条件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多媒体作品制作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多媒体作品制作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多媒体作品制作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考核内容
1.职业道德 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尊重知识产权,爱岗敬业,严守保密制度。 (2)实事求是,工作认真,尽职尽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团队精神。 2.基础知识 2.1计算机基础知识 (1)计算机硬件基本组成。 (2)计算机常用软件使用知识。 (3)计算机操作系统应用基础知识。 2.2多媒体技术基础知识 (1)多媒体系统组成结构。 (2)多媒体信息处理和数据压缩基础知识。 (3)网络多媒体基础知识。 2.3多媒体作品制作基础知识 (1)多媒体素材的分类。 (2)多媒体素材的获取知识。 (3)多媒体素材的合成知识。 2.4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 (2)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四、证书
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五、2003年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参加人数与获证人数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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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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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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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7 |
1772 |
8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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