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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4号)
作者:未知 来自:http://www.osta.org.cn 点击: 时间:2005-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七月二日

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2-10-05-05 录音师

2 2-10-07-08 广告设计师

3 3-01-02-01 秘书(2003年修订版)

4 4-01-04-01 鉴定估价师

5 4-01-05-02 废旧物资加工

6 4-07-02-01 物业管理员(2003年修订版)

7 5-03-03-02 蜂产品加工

8 6-03-04-01 合成氨生产工

9 6-03-04-02 尿素生产工

10 6-03-06-03 烃类衍生物

11 6-03-07-01 聚乙烯生产工

12 6-03-07-02 聚丙烯生产工

13 6-03-09-04 化纤后处理工

14 6-05-12-01 装甲车辆装配工

15 6-05-13-01 火炮装试工

16 6-05-13-03 火炮随动系统装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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