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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劳动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的部署安排,在总结前两期再就业培训计划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2004年至2005年全省再就业培训计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再就业需要,充分发动全社会力量开展培训,以提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为目标,以强化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线,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培训经费为保障,尽快取得培训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实效,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工作目标
2004年至2005年,要对全省25万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对其中的6000人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80%,创业成功率达到50%。
三、主要任务
(一)要认真总结前两期再就业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大力推广成功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分析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此基础上,各市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摸清本地区下岗失业人员现状,分析劳动力市场对劳动者技能素质的需求状况。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本市再就业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目标,落实责任,提出保障措施,做好本市2004年至2005年再就业培训工作。
(二)合理确定或重新认定再就业培训基地或定点培训学校。对前两期确定的再就业培训基地或定点培训学校的培训质量进行评估验收后,选择认定2004年至2005年再就业培训基地。要利用社会各类培训资源,选择一批设施较好、培训能力较强、培训质量较高的培训机构,作为再就业培训基地或定点培训学校。根据再就业培训工作需要,指导这些基地或定点学校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机构及用人单位建立联系,确保下岗失业人员能够及时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开展再就业培训,并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调整和设置培训专业(工种),促进培训与就业更好地结合。
(三)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培训对象特点,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根据下岗失业人员年龄、技能、文化程度和求职愿望;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培训。对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的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应组织其参加新技术领域的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大龄下岗女职工,组织她们参加第三产业尤其是家政服务的培训;对技能单一、文化基础较低的人员,可更多地选择技能相对简单、就业面广的劳动密集型职业的培训。
(四)实行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结合下岗失业人员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可以实行全日制集中培训与半日制、夜校分散培训相结合;也可以采取在培训机构集中办班,或企业与培训机构联合办班等形式,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就地、就近接受培训;以灵活实用的方式,为劳动者自学和组织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五)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全面提供创业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及其他就业群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创业指导和培训。加强诚信教育、组织开展再就业培训基地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发创业培训项目主要面向第三产业,要配合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和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有重点地推进。创业培训可由定点培训机构实施,也可由培训机构与再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实施。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提供创业、开业和经营过程的全程指导和咨询服务,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后续扶持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再就业培训工作的领导,要把再就业培训作为推动再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的落实到位,省厅负责全省再就业培训的总体规划、政策协调和指导工作。其具体职责:根据全省下岗失业人员情况,编制分市、分行业再就业培训计划;推荐培训教材;指导有关部门为参训人员建立专业技能培训档案,组织结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建立全省再就业培训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开展对再就业培训基地教师的培训工作。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必要的再就业培训管理机构。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及组织的联系,做好实施再就业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劳动保障部门的培训、鉴定、就业、失业保险、监察等机构也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二)积极落实再就业培训经费,提高经费的使用效果。再就业培训的对象是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由就业转失业人员,培训机构向其提供免费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按照晋劳社厅发[2003]20号文件的规定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
(三)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就业服务,增强培训实效。建立职业需求预测、失业登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一条龙”服务机制,促进培训与就业有机结合。职业介绍机构应设立培训服务窗口,提供培训政策咨询,使下岗失业人员在办理求职或失业登记时,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专业参加培训。对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下岗失业人员,应根据其所学技能,纳入劳动力市场信息库,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求职信息,沟通与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并优先推荐就业。对于有自谋职业意愿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联合有关部门,帮助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场地安排、资金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五、实施步骤
2004年至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计划阶段:2004年5月底之前,完成各市二年再就业培训工作总体计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的制定。并报省厅培训处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4年6月至2005年底,具体组织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
(三)检查评估阶段:省劳动保障厅将不定期对再就业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2005年下半年,组织再就业培训工作检查评估,对2004年至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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