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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的实施意见(甘劳社发[2004]39号)
作者:未知 来自:未知 点击: 时间:2005-4-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5号)要求,现将我省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就业和再就业政策,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目的,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积极筹措经费,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认真落实国家对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二、培训目标

二○○四年全省培训14.8万人,二○○五年全省培训15万人,两年共培训29.8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50%以上。对其中0.8万人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80%,创业成功率达到50%。

三、培训内容

针对我省再就业岗位的现状,根据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在培训下岗失业人员时,把年龄和文化作参考,以原从事的工作为基础,以自愿参训专业为依据,对具有较高文化的年青下岗失业人员,组织参加新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对文化较低的壮年下岗失业人员,组织参加职业技能提高培训和短期择业指导培训;对工龄长年龄较大(4050)的下岗失业人员,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女工,组织参加宾馆服务、商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使其培训后能找到再就业岗位。尤其对地处边远、戈壁、独立工矿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因当地再就业困难,组织年青的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内地、沿海一带所需专业的培训,然后把他们输送到内地、沿海一带去就业。

四、培训措施

(一)对再就业培训实行目标管理。按照省政府对再就业工作的要求,把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劳动保障工作计划;作为再就业重点工作来抓,每年初在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省劳动保障厅与各市州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大型企业签订培训目标管理责任书。采取层层抓、层层管、一级抓一级的办法,力争把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做到“培训人员、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培训经费”五到位。

(二)认真总结再就业培训的经验。我们将认真总结近几年再就业培训的经验,大力推广再就业培训行之有效的做法。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再就业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寻求解决的办法。摸清本地区、本单位下岗失业人员的现状,了解培训要求和就业意愿,结合实际提出阶段性的培训计划和总体培训目标,与再就业工作任务衔接起来,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

(三)建立再就业培训的定点机构。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去年已向全省制定下发了《甘肃省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认定办法》计划在去年底、今年一季度全省首批认定200家,随后根据实际情况再逐步增加。要求各地要给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创造良好的培训条件和培训环境,加强对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质量,确保再就业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积极筹集再就业培训的经费。针对我省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多数企业经营状况欠佳,下岗失业人员培训任务重,再就业培训经费严重缺乏等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四条措施:一是从中央财政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再就业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补助再就业培训;二是地方财政从预算中安排一部分再就业培训经费;三是按有关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拨15%用于再就业培训;四是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捐助支持再就业培训。

(五)继续开展再就业培训伙伴行动。在前几年开展再就业培训伙伴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把边远、戈壁、独立工矿区的企业和再就业培训任务重的企业,与全省筛选的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结合起来,使再就业培训形成整体推动力量。

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稿件来源: 劳动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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