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5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海南省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二〇〇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稿件来源: 劳动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