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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2002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就业方针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工作。今年就业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各地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确保“95146”目标任务的完成。为此,定于二季度在全国开展一次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目标
“政策实效”行动的主题是:“多下一份功夫落实政策,多帮一批人员实现就业”。各地要紧紧围绕主题,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加大力度,认真检查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切实解决下岗失业人员集中反映的问题,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努力使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用人单位)都能享受到再就业政策的扶持和帮助。
二、主要内容
(一)对政策落实效应进行排查。各地要对各项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一是排查在现行政策范围内,有无应落实而未落实的政策;有无应享受政策而未享受到的人员(及用人单位);有无违反政策的问题;各项政策是否充分发挥了促进再就业的效应。二是排查相关措施到位情况,政策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效;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相关措施是否有效发挥政策效应。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认真分析。
(二)制定和实施整改措施。各地要深入到社区、用人单位和下岗失业人员之中,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政策实效为目标,及时制定和实施整改措施。属于部门政策执行的问题,要通过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属于政策操作办法不够明确的问题,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有效的操作办法;属于工作不到位影响政策落实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三)对重点城市进行重点督导。在各城市加强对基层单位进行督导的同时,各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政策落实难度大、工作进展慢的城市,作为开展行动的重点,加强督促指导。要指导城市制定和实施整改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我部将确定一批重点联系城市(名单见附件),与各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开展重点督导。
(四)充分发挥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示范带头作用。各地要深入推广全国和省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在落实政策中的成功做法,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政策落实,发挥更大效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动顺利进行。各地要将“政策实效”行动作为今年促进再就业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4—6月份集中时间开展行动。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将全面排查、重点督查和整改推进相结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将开展行动与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尚未完成并轨的地区,要把开展“政策实效”行动与并轨工作紧密结合,在促进并轨人员再就业上下功夫。东部沿海地区和其他已经完成并轨的地区,要将开展行动与探索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有机结合。
(三)及时上报开展行动有关情况。各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及重点联系城市,请于4月20日前将开展行动的工作方案上报我部,并于6月30日前上报开展行动的工作情况报告。我部将及时跟踪了解并交流和通报各地进展情况。
联系人:李占武 王艺桥
联系电话:010—84201051 84201052
E—mail:lizhanwu@mail.molss.gov.cn
附件:全国重点联系城市名单
全国重点联系城市名单
1.北京市
2.天津市
3.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秦皇岛、保定
4.山西省:太原、大同、阳泉、长治
5.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包头、赤峰、满州里
6.辽宁省: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
7.吉林省:长春、吉林、四平、通化
8.黑龙江省: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
9.上海市
10.江苏省:南京、常州、无锡、南通、徐州、苏州
11.浙江省:杭州、宁波、金华、舟山
12.安徽省:合肥、蚌埠、芜湖、马鞍山、安庆
13.福建省:福州、厦门、南平
14.江西省:南昌、赣州、宜春、新余、萍乡、九江
15.山东省: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
16.河南省:郑州、开封
17.湖北省:武汉、襄樊、鄂州、宜昌、黄石
18.湖南省:长沙、株洲、衡阳、常德、湘潭
19.广东省:广州、深圳、湛江
20.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桂林、柳州
21.海南省:海口
22.重庆市
23.四川省:成都、攀枝花、绵阳、南充、宜宾
24.贵州省;贵阳、六盘水、遵义、安顺
25.云南省:昆明、玉溪、个旧
26.陕西省:西安、宝鸡、汉中
27.甘肃省:兰州、白银、金昌
28.青海省:西宁、格尔木
29.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石嘴山
30.西藏自治区:拉萨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库尔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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