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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电子商务师(三级)师资培训班[北京]
作者:中鸿网略 来自:中鸿网略 点击: 时间:2006-1-18

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三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5年11月份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培训鉴定工作采用新的标准、培训教材与软件平台进行鉴定,为进一步推动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项目的发展,加强电子商务师师资队伍的建设,规范国家职业资格工作,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将于2006年3月在北京举办电子商务师职业师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电子商务考核方案介绍;
2、电子商务师新版教材(三、四级)介绍;
3、技术资源(实验室系统、考务考试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4、教学指导:知识点分布、重点难点、教材知识体系等内容;
5、常见问题分析解决。

二、培训对象及资格认定:
  (一)已获批准、正在申请或准备申请成为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机构、远程培训辅导站的办学单位指定的授课教师和技术管理人员(根据文件规定:培训鉴定机构和远程辅导站不得少于2名教师、1名技术人员)。
  (二)参加(辅导)教师培训班的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互联网。
  (三)参加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班的人员须具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含本科)或同等学历,并有2年以上计算机网络维护及管理工作经验。
  (四)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电子商务师师资培训合格证书。

三、组织实施
  (一)主办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
                  北京中鸿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06年3月13日— 16日 (3月12日全天报到)   
  (二)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3月9日
  (三)报到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收到报名表后以确认函形式通知)

五、其他:
  (一)培训费:1500元/人(未取得证书者);
                   500元/人(针对已经取得证书的进修人员)
  (二)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需带3张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进修人员需带已取得的师资培训证书复印件(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频发)。

六、报名及交费方式:
   1、填写附件《专业人员培训报名表》传真至010-88863940,同时mail至:market@chinact.org.cn。
   2、通过银行汇款至:
       帐   号:110060668018010001549
       银行名称:北京市交通银行世纪城支行
       户   名: 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3、将汇款底联传真至010-88863940,同时注明发票填写要求。
    4、报到当日领取培训资料。
七、联系办法
     联系人: 王利丽  陈利
     联系电话:010-88863941至48转808、805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北京中鸿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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