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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版]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二级)
作者:无 来自:秘书国家职业标准 点击: 时间:2006-3-7

报考资格: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申报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樟树,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 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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