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水市职业培训鉴定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劳动保障的中心工作,把职业培训鉴定放在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中进行定位,抓住重点,求真务实,不断开拓创新,从四个方面努力实现职业培训鉴定工作的新突破。 1、在企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让踊跃组织参加鉴定的企业作为开展鉴定的排头兵,实施企业技能人才业绩评价项目,指导具备条件的骨干支柱企业对企业技术工人普遍进行一次技能评价。按国家职业标准的统一要求,结合高新技术发展和企业生产实际,组织实施考核认证。总结推广企业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进行技能鉴定的工作模式,加强业绩考核,重点评价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考核认证方式要贴近生产、方便职工。重点抓好建筑行业、供销社系统、乡镇企业和中省直企业的培训鉴定工作。 根据衡水市就业需求,结合下岗失业人员培训情况,引导其参加适合再就业职业的技能鉴定。与再就业培训机构做好工作衔接,合理安排鉴定时间和场所,积极主动提供鉴定服务,对鉴定合格的,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筹集资金,落实国家规定的鉴定经费补贴,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参加初次技能鉴定、生活确有困难的,提供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积极推进各县市区鉴定工作。 加大对县市区鉴定所的工作指导力度,实行工作调度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职业技能工作调度会,通报各县区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市鉴定中心加强调研,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指导。一是鉴定规模较大的县,重点加强鉴定质量的控制;二是鉴定中等规模的县,坚持规模、质量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三是鉴定规模较小的县,从扩大规模上下功夫,重点解决县局领导的认识和鉴定主管人员的工作方法问题。 3、组织好职业学校毕(结)业生鉴定。 首先,完善制度,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举办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毕业生必须参加鉴定,实行“双证”制度。其次,向其它职业学校扩展。积极与教育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发文,争取大中专院校、职教中心学员参加鉴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不予颁发毕业证书。再次,强制鉴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毕业学员。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改变作风,经常深入学校,摸清底数,掌握各校的教学计划与每期学员名单,以确定应参加鉴定人数。 4、抓好非国有经济领域和乡镇农村的鉴定。 近几年,衡水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呈现迅猛发展的势头,衡水市劳动保障局与工商、交通、贸易、医药等部门联合发文,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事汽车驾驶、中式烹调师、摩托车维修工、美容师、美发师、电焊工、计算机操作员等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取得了一定成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相对从业人员总数而言,参加培训鉴定的人数太少,所以加大了工作力度,在鉴定人数上有所突破。按照《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和《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等法律法规,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向乡村辐射,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前的培训鉴定。与扶贫办联合发文,对贫困农村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鉴定。对部分县区在岗农村电工分期、分批培训和鉴定,在获取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实行持证竞争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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