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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鉴定质量管理意识,促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健康发展倡议书》的通知
作者:中鸿网略 来自:中鸿网略 点击: 时间:2006-5-25

      [广东] 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鉴定质量管理意识,促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健康发展倡议书》的通知
                                粤劳职鉴[2006]43号
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各鉴定所(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印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鉴定质量管理意识,促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的健康发展倡议书>的通知》(劳社鉴发[2006]10号)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市及省属鉴定所(站)应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倡议书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并结合今年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精神,制定本市、本行业和单位的鉴定质量管理具体方案。
  二、各市及省属鉴定所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鉴定所(站)的管理;按规定使用国家题库,切实纠正在技能鉴定社会化考核中,鉴定所、培训机构自行命题等违规行为;严格考场纪律,加强对考试的检查监督;严格鉴定考核收费管理,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三、请各市鉴定中心、省属鉴定所于本月22日前,按要求填写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并报送我中心办公室。省鉴定中心将于本月25日与各市鉴定中心负责人举行责任书签订仪式。省鉴定中心与省属鉴定所签订责任书时间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20-83373339,联系人:黄伟白。市与市属鉴定所(站)签订责任书的具体时间由各市自定。
  四、全省鉴定机构应按照部中心的要求,从抓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入手,努力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共同营造“信得过职业资格证书”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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