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精神,落实劳动保障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视频会”的要求,宣传各地、各行业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校企合作工作的深入交流和互动,总结校企合作成功模式,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劳动保障报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高技能培训联合委员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上海分中心、北京外国语大学诺加国际教育学校等单位联合开展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征文活动。现将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的主要内容 校企合作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目前各地、各行业在工作实践中提出了很好的思路,创建了很多新的模式,总结了很多经验和做法,研究机构也从国际经验和理论构建方面进行了相关研究。在此基础上,开展的征文活动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从政府推动角度;二是从学校培养人才角度寻求企业合作;三是企业从人才需求角度主动参与校企合作;四是从借鉴国外经验的角度。内容须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力求文风朴实,言之有物。征文的题材可以是经验做法、教学案例、课程设置计划、企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研究和考察报告等。
二、征文的对象 征文参与者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包括: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教师和管理人员;各类企业人力资源和培训部门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培训师;相关研究人员等。
三、征文活动时间安排 征文启动:2007年4月15日 征文截稿:2007年8月15日 征文评选:2007年8月15日-10月15日 征文评选结果发布:2007年11月
四、 评选与表彰 (一)评选 1. 网上初评 为搞好征文信息交流工作,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www.cettic.cn)将开设专门评选页面,所有征文稿件将于截稿后全部上网,并通过投票系统进行初评,初评成绩汇总后,结果将按一定权重计入总评分。 2. 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参评征文进行复评,初评成绩和复评成绩将按权重计算总评分以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二)表彰 1. 凡参加活动的征文,均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官方网站——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www.cettic.cn)上发布,择优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和《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会刊上刊用。 2. 奖项与奖励 一等奖 1篇 奖励现金1000元 二等奖 3篇 分别奖励现金600元 三等奖 6篇 分别奖励现金300元 优秀奖若干,奖励2006年《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合订版光盘。 凡获奖者可获得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劳动保障报社共同颁发的奖励证书。
五、其他 (一)征文的具体要求 1. 征文每篇要求1500字以上,3000字以下,欢迎使用图片和Flash等多媒体形式; 2. 征文严禁抄袭、剽窃; 3. 征文来稿者须提供机构或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资料,便于联系及核实; 4. 征文版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作品。 (二)征文的截止日期 征文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15日(以邮件、传真、信函发出当天日期为准)。 (三)征文的投稿方式 1. 电子邮件:请同时发至hejixin@osta.org.cn、liujing@osta.org.cn和sunxingwei@osta.org.cn,邮件主题栏请写明“《校企合作》征文”,文稿以附件的形式发送。 2. 传 真:010-84661160,010-84229117。 3. 信函邮寄:(请于信封背面写明“《校企合作》征文”)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703室 邮编100101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三区6号楼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新闻三部 孙兴伟 邮编100013 (四)征文素材提供 1. 国内资料信息参考:请登陆中国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服务网www.cettic.cn和《中国劳动保障报》; 2. 国外资料信息参考:请登陆中国双语教学资源网www.bilingoedu.cn。 (五)征文活动期间,将组织相关研修活动,研修活动另行通知。 (六)征文活动相关事宜咨询和联系 1.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贺霁昕 010-84661166 刘 静 010-84661168 2.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孙兴伟 010-84229110
附件:征文首页样式要求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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