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四川省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统一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立即会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对地震灾区实施就业援助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8号),组织各地与地震灾区建立固定联系,实施就业援助行动。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制定就业援助方案,积极为灾区劳动者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各项工作正在紧张而有序地开展过程中。据初步统计,截至6月16日,四川全省共收集筛选发布近千家企业的10万余个工作岗位,在灾区各地举办了60余场专项招聘会,有2万余人与用工单位达成了意向性协议,其中通过组织劳务输出对接转移到省外就业7000余人,社会反响良好。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通过在地震灾区举办专场或综合性的招聘会直接招工。重庆、广东、浙江等许多省份的劳动保障部门亲率企业赴灾区,直接面向灾区劳动者举办现场招聘会,效果十分明显。重庆市于6月3日率先组织20家企业、征集4000多个就业岗位,到四川省什邡市参加“情系灾区群众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当场达成就业意向698人,目前近200人已经到重庆上岗务工。山东省济南市向社会和大中型企业征集岗位2463个,于6月4日在四川省北川县擂鼓镇受灾群众安置点举办了首场“爱心岗位就业援助”招聘会。广东省深圳市还通过在灾区安装远程招聘系统的方式进行招工。四川省旺苍县于6月15日举办了“灾后重建企业用工招聘会”,当场签订用工协议350多人,达成用工意向560多人。都江堰、绵阳、广元等市也先后组织针对地震灾区的大型专场招聘会,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深受灾区劳动者欢迎。
二是向地震灾区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由灾区劳动保障部门在灾民安置点集中发布。目前,重庆、湖北、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山东、辽宁、福建等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已向四川省灾区提供了近5万个工作岗位信息,为灾区劳动者建立起转移就业的绿色通道。湖北省通过在报纸刊登岗位征集信息、开通热线电话的方式,面向社会征集就业岗位,对征集到的岗位信息进行筛选和审核后,由省就业管理局与灾区劳动保障部门联系,将岗位信息输送到受灾地区。新疆自治区要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10天向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报告可提供的岗位信息,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统一提供给地震灾区。浙江省温州市发起“为灾区提供就业岗位”活动,众多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已为灾区提供岗位信息6395个。福建省莆田市联合当地企业,为四川灾区提供了近3万个工作岗位,已有176名灾区劳动者抵达莆田并上岗工作。
三是为灾区高校毕业生提供重点帮扶。江苏省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川籍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帮扶服务窗口”,开展重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帮扶服务专场招聘活动,为灾区高校毕业生开辟就业“绿色通道”,进行重点推荐,实施重点援助,提供重点服务,并准备为四川高校毕业生提供400个就业岗位,帮助有在江苏就业意愿的四川毕业生就业。
四是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号召社会各界募集就业岗位,鼓励各类企业更多吸纳灾区劳动者,对灾区就业援助提供支持和帮助。目前,中国侨联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开展“侨商心系灾区,襄助万人就业”行动,已从全国侨商企业征集1.4万个岗位,正在陆续向灾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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