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根据《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规程》和《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
二ОО九年九月八日